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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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受罚 竟盼多多谅解
本报记者 曹志男  

  阀门厂、陶土材料厂、小水电站,办起三个企业的潘承利和儿子潘永伟一直是松阳县西屏镇项弄村的致富“领头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厂房等建筑竟都是违法占地所建。日前,松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这对父子作出了没收、拆除非法建筑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对父子的阀门厂和陶土材料厂就设在公路边,厂房后还有一大块用水泥浇成的陶土厂晒场。
  据松阳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的包队长介绍,陶土厂除了在1995年批得1205.9平方米土地外,所占的其他土地都未经审批。而永利阀门厂的1195.7平方米厂房则完全是违法占用耕地。
  去年9月和11月,国土部门分别下发了14号、45号和44号行政处罚书,对潘承利父子违法占地经营三家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份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潘承利父子却一直没有依法履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潘承利还通过他人向松阳县政府及国土部门递交了“紧急报告”,认为作为“办厂能人、企业家”,应该受到政府的支持,而不应该受“打击”。对于该土地违法行为,自称是因“文化水平不高,有些政策界线不太清楚了解”;“请有关部门多谅解。”
  目前,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